【案情简介】2020年7月2日上午,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某村一建材制造场内,一名工人正要上厕所,当他来到厕所时,突然发现了一名男子倒地不起,叫也没回应,疑似死亡,便马上向该制造场老板报告后马上报警。警察到现场后,经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该名男子已死亡。2020年7月9日,死者徐某家属就徐某意外死亡来到宁西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第一次调解:2020年7月9日,广州某建材制造场法人和杨某家属就杨某意外死亡一事来到宁西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员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徐某死亡事件的陈述,根据家属方的述求和广州某建材制造场的态度决定当场进行调解。调解还未开始时,调解员给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说明应当遵守的调解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有喧哗、哄闹和其它妨碍调解活动的行为;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对调解室的调解活动有意见,可在调解活动结束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或向上级机关投诉,不得当场与调解员发生争吵。据双方描述徐某于2020年7月2日早上在宁西街某村一建材制造场意外死亡,家属方先要求某建材制造场给130万元补偿款,某建材制造场老板认为徐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不应该给这么多。家属认为徐某是在工厂出事的应该算工伤,应该按工伤的标准赔偿。调解员建议家属可以先去相关部门作工伤认定。由于工伤鉴定时间较长家属想尽快拿到赔偿金后送死者回老家。双方就此争论不休,调解员建议可以在工伤和非工伤的标准间谈。7月9日当天,在调解员的协调下,某建材制造场先把死者的承包费用58100元结清给死者家属。

第二次调解:7月10日,家属方把金额降到120万,某建材制造扬加到28万,双方不欢而散。

第三次调解:7月11日,家属先要求100万再到90万后就坚持不退让,某建材制造场也表示加到35万是到顶了。调解工作一度僵持,双方互不退让再次不欢而散。

第四次调解: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调解员分别找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双方同意于7月17日再次来到宁西司法所调解室调解,并同意支付补偿款45万元,但由于家属方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从老家邮寄过来需要时间,最终在7月19日双方正式在宁西司法所调解室签订协议书,某建材制造场当日现场一次性把人民币45万元转账到家属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至此,所有关于徐某意外死亡赔偿纠纷全部解决。

【调解结果】经四次调解后,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由某建材制造场赔偿徐某家属45万元。

【案例点评】该案因家属不同意做工伤认定从而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或非工伤,导致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困难加重。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先签订一个非工伤的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注明当认定工伤的情况下可追加工伤赔偿的其他金额,若认定是非工伤时,之前已支付的有关费用不再退还。超过非工伤标准的部分可作为人道主义补偿。

在处置这种案例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所、派出所等各类基层工作力量,及时搭建沟通平台,加强双方沟通协商,尽可能通过协商促进各方达成共识,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利益,推动协商解决、考虑亲情关系原则。宁西司法所在接到申请调解后反应迅速、措施得当,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明确了各方的诉求,同时与各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和协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推动事件圆满解决。之后要加大对群众的法律意识的普及力度,增加派发普法宣传资料活动,加强微信等平台的法律宣传。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冯玉珍

2020年7月31日

供稿:冯玉珍

整理、编辑:增城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项目负责人陈虹宇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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