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30日,在广州市义工联合会的组织下,我参加了广州优秀义工访港交流团,先后参观了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义工服务中心、南葵涌服务中心、香港青年协会康城青年空间。每到一处都与香港义工们交流分享,这次赴港交流,拓展了我的视野,有收获、有感悟,同时也更加坚定了我的“行义”人生。

与香港义工交流时了解到,香港市民在“齐来做义工”的感召下,小至6岁的儿童,长至80岁以上的老人,有的是香港特区政府要员、有的是普通草民,都汇聚在“义”旗下,做义工,并坚持不懈;这与香港政府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就开始重视义工组织的发展有关,1960年成立的香港青年协会,1970年成立的的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等义工组织,他们都有完善的推动义工组织健康发展、创新进步的制度和机构。相比之下,广州乃至整个大陆,因为义工组织成立晚几十年,做义工远未成为人们的自觉、普遍现象,而且在义工组织里,草民阶层是义工主力军,政府官员及社会精英参与度很低,这与政府的推动力有关。此外,在义工的服务范围方面,还存在认识模糊,没有清晣的界定现象,以至现在在内地某些地方还出现让义工大军站在马路上协助引导路人过马路和为配合地方政府创文明卫生城市而让义工集体扫马路等作秀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人们对义工的正确理解。这些不成熟现象,有待我们内地的义工组织今后加以克服和改进。

在这次访港交流中,对义工的概念,有了新的认识,在以往的义工培训中,义工服务是组织推动的,具有组织性,它与个人自发地做好人好事(如公交车上让座)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出于自发地做好人好事的个人行为不属于做义工的行为,义工时数的计算也不会把你平时自发帮助邻里、扶助弱者的时间累计在内(除非由机构事先组织并认可)。在这次与香港义工的交流中,他们把义工行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组织推动的行为,一类是个人的自觉自愿做好人好事的行为,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有的香港义工一年的义工时数可以达到二三千个小时了,而且从中可知为什么香港市民做义工已成为习惯了,因为香港市民可随时随地做义工。例如,我们这次交流团一位特殊成员云玉洁,她香港、广州两地居住,她说她在香港做义工就没有参加任何义工组织或机构,而完全是自觉自愿的个人行为。

我作为前进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微幸福义工队的一名队员,这次非常有幸随团访港,受益匪浅。今后我将继续发挥作为一名义工骨干的作用,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行义”行动中。同时针对我所在义工队伍的现状,结合这次访港体验,对微幸福义工队的建设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队伍建设,我们微幸福义工队成立两年来发展迅速,目前注册义工人数有475人,但真正活跃的义工只有近100名,有些人在填表注册成为义工后,还没有参与过一次义工活动,对此应该对义工队伍进行一次清理,对超过一定时间没从事过义工服务的人进行一次调查访谈,看是否有留在义工队伍的必要;二是关于对义工的表彰。微幸福义工队每年每个季度都会不定时对超过一定义工时数的义工进行表彰,但在常态化、制度化方面还可以提升,如能否象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那样,规定一年超过多少义工时可评什么奖,设立不同层次的奖项,参加义工服务多少年并达到一定义工时可以得到什么嘉奖等,如果能制度化常态化,会更有利于留住骨干义工,并鼓励更多义工参与到义工服务中来。三是有关专才义工队建设。我们微幸福义工队现正着手这方面的工作,香港有香港赛马会社区资助计划“专才义工网”,相比较,我们要从事这项义工服务工作在资金、人才方面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我们可以从专才义工招募、专才技能分类等方面入手,加强专才义工的自我管理,选举每个专才义工队的正副队长,使社区的专才义工队伍从无到有建立起来,并在建立过程中得到不断完善。

学无止境,行义无穷时。有义友们同行,我将“义”无反顾,坚定前行!

 风向标——前进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义工陈海碧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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