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广东将公布《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并建立由独立第三方负责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主要标准。

这是2月27日广东省第一次社会工作会议上传递出来的消息。这一简政放权的新制度建立被视为政府继经济改革之后的二次“瘦身”。

2月18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会见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时表示,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发展先行一步,社会矛盾多发早发,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多当“裁判员”、少当“运动员”;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使社会组织在实现社会自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经历了以政企分开为切入口的第一轮改革后,广东试图通过政社分开,厘清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激活社会的自治功能,形成一个共建共享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的大社会。
2011年7月,广东省省委的十届九次全会专题部署了社会建设工作,强调社会建设对于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并通过出台系列文件落实政策,更成立了省、市、县三级架构的社会工作委员会支撑这一战略性调整。
2月27日的这一场社会工作会议规格颇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长朱小丹、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以及多位省委常委和各市市委书记悉数出席。
这次会议详细阐释了广东这一轮改革的根本动因——政府在社会领域仍然充当着运动员的角色,一旦发生社会矛盾,党委、政府往往与群众形成了矛盾的甲乙方关系。这是社会矛盾在当前形势下越来越多牵制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精力的体制性因素。

而未来比较长一段时间,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可能已经不再是经济问题,而是社会问题。

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社工委主任朱明国说,官员们需要改变政绩观念,破除过去搞经济建设容易出政绩、搞社会建设难出成果的思想,把社会建设的实绩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政绩和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广东试图建立一套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保证社会能够自我完善、自我修复以及自我发展。还试图研究制定一套指标体系,将社会建设的各项成效通过具体量化的指标体现出来,使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一样,可以看到实在的发展状态,可以评估和考核。

此前,朱小丹在广东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上曾表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进入调整政府自身权力配置的“深水区”,改革最大的阻力来自既得利益格局,没有革自己的命的决心和勇气,就突破不了与科学发展、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政府部门权力利益格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难以深入。
朱小丹说,今年上半年将争取出台向社会组织放权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职能目录。“可取消的下决心取消,可下放的下决心下放,可转移的下决心转移。”

广东省一级政府今年就将把130多项职责交给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深圳市也向社会转移职能100多项。
政府放权,还要社会能接住。下一步广东将通过落实财税、投资、采购等政策激励措施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市政、文化、体育、医疗、公益服务等领域,与公办机构开展平等竞争,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

根据广东省第一次社会工作会议上传递出来的消息,分别由广东省社工委和民政厅拟定的《关于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方案》将陆续公布,将重点推动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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