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当事人李某云与当事人刁某东是不正当男女朋友关系,相识多年,同住一幢楼,是隔壁邻居。李某云认识刁某东的老婆,也有他老婆微信。由于男方有家室之人,当初与女方约定不会打扰男方婚姻家庭生活。可在分手后,女方一气之下发了同男方合影的照片给男方刁某东的老婆看。从而使刁某东和他老婆发生争执,吵架,甚至闹离婚。电视剧里的情节一一上演。接下来,刁某东觉生无可恋,遂把李某云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侧面相片等附上一些恶意中伤、污蔑他人的语言攻击对方及发到三个微信群(每个群有200人左右)。在两个微信群里李某云是在里面的,还有一个群是李某云的朋友告诉她的且截图给她看。李某云得知此事后找刁某东理论,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并报警。

【调解过程】我们调解员接到案件后,先充分了解双方的情况,得知后,对他们进行了法律知识的讲解。告诉他们以发短信的形式或者以书面形式去辱骂他人,中伤他人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和诽谤他人都是损害他人人格权和名誉权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并且教育了刁某东以后处理事情时要三思而行;不要为了一时之气而做出违法行为,得不偿失,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双方听取了我们的分析解读有关法律知识后,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缺乏考虑,太过冲动,今后会加强法律意识,做事三思而行。

【调解结果】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一、刁某东向李某云道歉,并发朋友群澄清本人污蔑他人的事实。

二、李某云接受刁某东的道歉,双方保证今后各不干涉双方的生活,互不打扰。三、双方互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不能再因此事向对方打击报复。

【案件点评】当今网络信息发达时代,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不能因一时气愤做出违法行为。往往在朋友群或朋友圈发条信息很快就传遍开去。所以我们的言行举止要小心谨慎。语言中伤带来的伤害并不比动手打人轻。现在是法制社会,大家对法律法规要与时俱进,共同参与学习,做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鹏派出所调解室

调解员:王小婷、何晓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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